每週一智 –當員工犯了規,經理人必須和不能做的事


 
 

當員工犯了規,或是員工的某些工作行為需要糾正,管理人員當然必須採取某些行動。過份的處置固然不妥,但姑息或鬆懈的態度也等於是鼓勵員工犯錯。

必須做的事:
1. 請記住,維持部門內的良好風紀,是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份。
2. 在採取行動之前,不但要先了解問題的性質,並且要知道這個問題為什麼發生。
3. 要讓違規的員工明瞭為什麼上司注重這個問題。讓他們有機會瞭解自己的行為。
    假如他們做了說明,要予以調查,以了解所說是否完全屬實。
4. 處罰之前,應讓違規者有改正機會。
5. 處置行動要迅速。拖延時間會減少行動的效果。
6. 你的行動要有依據,並讓所有有關人士皆了解你採取此行動的理由。

不能做的事:
1. 別以為忽視問題的存在,問題便能自行解決。
2. 別在雙方情緒激昂的時候採取任何行動,要等到狀況平靜下來。
3. 別企圖矯正部屬的積習。但是,假如你認為員工的情緒問題可藉由諮商獲得改善,
    則應轉交人事部門來處理。
4. 別把不能勝任工作、或個性有問題的員工遽以調職,以為這是最容易的解決方法,
    除非確定此項處置對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益處。
5. 別在眾人面前叱責部屬。此種行為不但使部屬難堪,也會引起其他員工的不滿,
    並且絲毫不能改善狀況。因此,任何譴責均應私下進行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ih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